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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2016年高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6-01-28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三、录取原则

(一)身体健康。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按各专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专业最终成绩排名末位的同分者:音乐类专业依次按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专业类别按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四)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

(五)专业成绩计算:

1.音乐与舞蹈学类

(1)音乐表演(除指挥招考方向外)、音乐学(四年制):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基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基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2.戏剧与影视学类

(1)表演(辽宁省外考生):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辽宁省外考生):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3)录音艺术: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其专业最终成绩(基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本部)

填报高考志愿对应的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教学单位

学制

学费

(元/年)

就读

地点

音乐学

130202

 

音乐学系

五年

8000

61

 

音乐教育系

四年

140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系

五年

14000

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

视唱练耳、流行音乐作曲

四年

14000

音乐表演

130201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声乐演唱(美声演唱)

声乐系

四年

14000

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

民族声乐系

四年

14000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演奏)

钢琴系

四年

14000

键盘乐器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

电子琴系

四年

14000

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古典打击乐演奏)

管弦系

四年

14000

民族乐器演奏(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箜篌、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演奏)

民乐系

四年

14000

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

流行音乐演奏(萨克斯、电吉他、电贝司、打击乐、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

流行音乐系

四年

14000

舞蹈表演

130204

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

舞蹈学院

四年

14000

沈阳

市浑

南区

凤凰

大街

9号

舞蹈学

130205

 

舞蹈编导

130206

 

 

专业考试要求(校本部)

一、音乐学系

报考要求: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提交 1 篇约 2000 字的音乐论文(一式七份)。

初试:

1.笔试:音乐学基础常识(中国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

2.面试(综合测试):①论文陈述与问答(已提交的 2000 字论文);②乐器演奏:中、外乐曲或练习曲一首;③演唱:自选民歌、戏曲或曲艺片段一首。

复试:

1.命题作文:不少于 1000 字的作文;

2.名曲听辨(笔试):中国传统音乐、中国近现代音乐、西方音乐经典片段;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参考书目:《民族音乐概论》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欧洲音乐史》张洪岛主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国音乐通史》梁茂春 陈秉义主编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二、作曲系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报考要求: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带钢琴伴奏)及钢琴作品各一首(乐谱形式,一式七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低音声部配和声(各一题);

2.歌曲与旋律写作:

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复试:

1.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

2.综合测试: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 ②钢琴视奏 ③对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进行答辩;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影视音乐创作

报考要求:报考影视音乐创作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两首(可不带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七份)及 MIDI 音乐作品一首(乐曲风格不限,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 CD 音响一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

1.为指定的视频画面(1 分钟左右)制作出符合画面情景的配乐。要求:运用Sonar6、Cubase3、Nuendo3 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软件,按考试要求与提示,应用指定的音源(不少于 5 种音色)进行创作;

2.综合测试:①音响评鉴 ②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③针对复试中视频画面的配乐及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进行讲解与答辩;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电子音乐

报考要求:报考电子音乐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一首(带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七份)、以声音为基础载体的作品一首(须体现声音原型、变形、宏观结构等基本创作技巧,时间长度不少于 3 分钟,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 CD 音响一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

1.①MIDI 基本常识笔试(参考书目:《计算机音乐教程》第 21 章内容 [美]柯蒂斯·罗兹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2011 年 5 月第 1 版) ②根据指定的声音素材在计算机上创作出一首完整的以声音为基础载体的作品,要求:运用 Sonar6、Cubase3、Nuendo3、Protools9、Logic8 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频音序软件,按考试要求与提示,应用指定的音频变形技巧(不少于 3 种变形)进行创作;

2.综合测试:①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②按要求对报名时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进行现场编辑与问答;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视唱练耳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3.专业笔试:听觉分析及听写内容

①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

②和弦连接:三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 D7、SII7、DVII7 及 DD7、DDVII7 原、转位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

③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

④二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钢琴谱表

⑤节奏:2/4、 3/4、 4/4、 6/8 拍。

复试:

专业面试:

1.单声部视唱 2 首(视谱即唱,固定唱名法);

2.带伴奏的单声部视唱弹唱 1 首(给适量时间准备,固定唱名法);

3.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299 程度及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二部、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

4.专业相关知识问答;5.基本乐理笔试。

 

(五)流行音乐作曲

报考要求:报考流行音乐作曲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与一部器乐作品乐谱(一式七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歌曲写作与基本常识:

①为指定歌词谱曲

②基本常识(流行与爵士乐队乐器法等)

③歌曲分析(调式、主题发展手法、旋律线特征等)。

复试:

1.器乐写作与乐曲分析:(指定以下项目中的部分项目进行考试)①将指定音乐片段发展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或为指定歌曲配钢琴伴奏②将指定旋律片段发展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③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分析(和弦、结构及写作特点);

2.综合测试:

①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②视奏测试

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六)指挥(乐队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乐队指挥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印刷版(复印件)专业初试考试曲目的音响资料(CD 一份)及乐队总谱(一式七份)。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指挥交响序曲一首或交响曲的一个乐章。

复试:

1.视谱指挥指定的曲目;

2.钢琴演奏:①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与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 ②钢琴视奏;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初、复试时,考生应自备 CD 音响资料或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七)指挥(合唱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合唱指挥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初试考试曲目乐谱或总谱(一式七份),乐队曲目须另提交双钢琴缩谱(一式七份),所有乐谱必须是清晰、准确的出版或打印乐谱。

初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

2.指挥两首乐曲(乐队及合唱作品均可)。

复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

2.专业素质测试:①单旋律视唱(四个升、降号以内) ②多声部视(弹)唱(相当于巴赫众赞歌程度)二声部节奏测试;

3.声乐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

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初、复试时,考生应自备 CD 音响资料或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三、声乐系/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须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

复试:

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歌曲两首(中外作品各一首,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咏叹调不可移调,须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

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民族声乐系

初试:演唱自选中国歌曲两首(须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

复试:

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中国歌曲两首(须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

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五、钢琴系

(一)钢琴

初试:

1.音阶、琶音、属七、减七琶音(调性任选);

2.练习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除 Op.10 No.3 No.6 Op.25 No.7 以外);

3.古典奏鸣曲式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复试:

1.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程度及以上);

2.中、大型乐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手风琴

初试:

1.音阶、琶音(调性任选);

2.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程度);3.大型乐曲一首。

复试:

1.复调:三声部以上作品一首;

2.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大型乐曲一首;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六、电子琴系

初试:

1.音阶、琶音;

2.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或快速乐曲一首(参照标准:电子管风琴作品《旋转木马》程度及以上);

3.中型乐曲一首。

复试:

1.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及以上)、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各一首;

2.视奏测试;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考场提供用琴型号 EL-900、ELS-02C。

 

七、管弦系

(一)管乐

初试:

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音域以上,包括连音、断音奏法);

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3.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

复试:

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

2.视奏测试;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弦乐

初试:

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音域以上)、双音(三、六、八度);

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3.巴赫无伴奏作品一个乐章。 

复试:

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

2.视奏测试;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古典打击乐

初试:

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

2.小鼓练习曲一首,包括滚奏技巧(中等程度及以上);

3.马林巴或木琴: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复试:

1.小鼓和马林巴(或其他键盘打击乐器)演奏相当于协奏曲程度的乐曲各一首;

2.视奏测试;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古典吉他

初试:

1.常用大、小调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

2.巴利奥斯和维拉·罗伯斯练习曲自选一首(高级练习曲);

3.中等程度及以上乐曲一首。

复试:

1.轮指乐曲一首;

2.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

3.视奏测试;

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五)竖 琴

初试:

1.音阶及琶音;

2.中等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

3.巴洛克时期或古典时期乐曲一首。

复试:

1.浪漫时期乐曲一首;

2.视奏测试;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管弦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八、民乐系

初试: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复试:

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2.视奏测试(用五线谱演奏,两升两降以内);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民乐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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