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工艺美术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一定工艺美术基本理论,对材料、工艺有一定的了解,学会传统工艺美术品制作及现代工艺美术品设计、制作的基本技能,了解工艺美术学科的前沿知识和发展趋势,具备独立设计与制作金属、纤维、陶瓷等材料的工艺美术品、纪念品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印染工艺、首饰铸造基础、陶瓷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纤维艺术、实用装饰品设计、金属工艺、皮革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纪念品开发与设计等。
18、艺术设计学
本专业旨在培养了解中外艺术设计及其应用、传播的历史知识,掌握艺术设计学的基本原理与研究方法,有一定的设计研究与管理能力,熟悉全球艺术设计潮流及其应用和传播,具有进行本专业独立思考、分析、研究和实践的能力,能够从事艺术设计相关研究、管理、编辑及教学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包括:世界现代设计史、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概论、设计管理、中国古代设计文献选讲、艺术考古与文化遗产选讲、专业写作、设计研究专题、设计应用专题、艺术史研究方法论、艺术传播学等,其中设计研究专题课程、设计应用专题课程是本专业强调理论联系实践的特色课程。
19.日语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了解日本文化并具备较强的日语综合应用能力、文学鉴赏能力、思辨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服务社会发展需求,能在日资或中日合资企业、经贸、BPO等领域从事对日相关工作、翻译、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础日语、高级日语、日语阅读、基础日语视听、基础日语会话、基础日语写作、日本国概况、笔译理论与实践、口译理论与实践、日本国概况、日文办公软件操作、国际贸易实务、项目管理、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学术论文写作、商务日语谈判等。
20.文化产业管理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了解国内外文化经济发展趋势,掌握文化创意产业特点、相关法规和运营模式等理论知识,有良好的美学修养和艺术鉴赏力,具有一定的创意思维、品牌策划、项目管理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在文创设计产业或影视演艺产业从事创新管理和自主创业的应用型文化创意管理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文化产业管理概论、文化经济学、国际文化贸易、文化市场营销学、文化产业商业模式、文化品牌策划与管理、文化项目策划与管理、栏目与频道策划、会展策划、文化经纪理论与实务、文化产业园区管理、计算机设计基础、短片创作、创造性思维与创新方法、创新创业综合训练课、文化项目创业实训等。
21.电子商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经济、管理、信息科学技术及电子商务理论知识,掌握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商务活动和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能在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电子商务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运营与管理、电子商务系统设计与开发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概论、计算机网络技术、网上支付与结算、供应链与物流管理、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电子商务运营与管理、电子商务营销写作实务、电子商务系统分析与设计。
22.旅游管理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需要,具备现代管理理论基础和旅游管理专业知识,具有较高人文素质、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能在各类旅游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服务、经营、咨询、策划、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旅游学概论、旅游经济学、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旅游财务管理、旅游英语、导游实务、前厅客房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心理学、中国旅游文化、现代服务业管理、旅游创新创业项目实训等。
三、高职专科专业介绍
1.音乐表演
设有声乐演唱、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学前音乐指导5个专业方向。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一定的声乐表演及教学能力,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声乐表演和群众文化传播工作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声乐专业课、歌唱语言、合唱组织与编排、声乐教学法、钢琴集体课、舞台表演等。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一定的乐器表演及教学能力,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从事乐器表演与艺术管理工作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乐器演奏专业课、合奏课、小组课、第二乐器技能演奏、器乐教学法等。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一定的钢琴演奏、伴奏能力及教学技能,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企业及文化机关从事演奏、群众文化工作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键盘专业课、钢琴伴奏艺术、钢琴教学法、键盘艺术史与作品赏析、钢琴构造与维护、音乐教学法等。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一定的流行音乐表演及教学能力,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部队、艺术院校、电台、电视台、企事业单位从事流行音乐工作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流行声乐专业课、流行器乐专业课、歌曲作法、录音实践、配器与编曲、钢琴集体课、舞蹈等。
音乐表演(学前音乐指导):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现代幼儿教育与管理知识,掌握幼儿音乐教学法,具备幼儿教学能力、活动组织能力和一定音乐专业特长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声乐钢琴表演与教学、儿童歌曲弹唱、舞蹈基础与创编、合唱组织与编排、幼儿音乐教学法等。
2.艺术设计
设有服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油画3个专业方向。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服装设计与制作能力,能够在企事业单位及教学岗位从事服装设计及教学工作的,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服装构成、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工艺学、服装生产技术管理、服装陈列设计、服装CAD、时尚买手等。
环境艺术设计: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执行力、团队合作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环境设计建设管理部门从事设计、施工监理、为工程进行图纸绘制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透视基础、空间设计基础、建筑识图与构造、效果图表现技法、材料与施工工艺、居住空间设计、居住区景观设计、工程项目综合实训等课程。
艺术设计(油画):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油画技法(古典写实、印象派色彩)及两三种绘画材料,并有一定创作能力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绘画基础课、油画静物、油画人物、油画人体、油画临摹等课程。
3.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备视觉传达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在广告创意公司、展览公司、网络公司、媒体制作公司等企业及电视传媒、出版等从事视觉传播方面设计的实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丝网印刷、插图设计、包装设计、招贴设计、样本设计、网页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品牌形象设计等课程。
4.人物形象设计
本专业培养掌握人物整体设计的基础理论与技巧,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在人物形象设计行业工作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发型设计、生活时尚化妆、影视化妆、创意化妆、服装设计、服饰设计与制作、服装立裁造型设计、人物整体形象设计等课程。
5.雕塑艺术设计
本专业培养掌握陶艺制作工艺(制作及创作能力),能从事陶艺教学、研究和创作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雕塑课、拉坯技法、日用陶瓷、现代陶艺、表现技法、陶瓷壁画等课程。
6.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工艺美术品的设计与生产,熟悉工艺美术品制作理论并具有从事第一线设计、制作能力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设计造型基础、民间艺术临摹、图形设计、材料工艺与应用、平面软件、首饰设计与制作、金属工艺品设计与制作、民族皮革工艺品设计与制作、景区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等课程。
7.广告设计与制作
本专业培养具有广告设计与制作的理论知识,具备媒体广告设计及媒体广告制作的实践能力与技能,能够在广告公司、网络公司、多媒体公司、印刷出版公司等单位从事广告设计、广告策划、电脑美术制作、网络媒体设计等岗位工作的实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广告学概论、广告心理学、广告文案写作、招贴设计、样本设计、影视广告设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品牌形象设计等。
8.室内艺术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掌握室内设计的基本理论和规范,能够熟练操作室内装饰设计的各类专业工具、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承揽小型室内装饰设计工程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透视基础、室内工程测绘制图、效果图设计及软件操作、居住空间设计、小型工程方案设计与表达、家具与后期配饰、商业展示设计及室内装饰材料应用等课程。
9.影视动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影视动画艺术修养,能够进行影视动画艺术实践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绘画基础课、动画概论、动画造型设计、场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动画视听语言的运用、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动画制作等课程。
10.舞蹈表演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舞蹈知识与技能,能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及舞蹈普及工作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基本功训练、民间舞、教学剧目、素质技巧、舞蹈教法、舞蹈编导、舞蹈简史、音乐基础知识、表演基础知识、中外作品赏析等。
11.影视表演
本专业培养具有影视剧、戏剧表演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表演实践能力与技能,能够在专业文体单位、艺术院校从事影视剧表演、戏剧表演、朗诵、配音、影视传媒、表演教学等岗位工作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表演、台词、声乐、形体、艺术概论、影片赏析、影视综合知识等课程。
12.主持与播音
本专业为广播电视媒体和其他节目制作、音像出版单位培养应用型播音、节目主持、有声语言传播人才以及旅游导游、企业营销、展览解说、公关宣传、外企文秘等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语言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非节目主持艺术等课程。
13.市场营销
本专业培养掌握经济和信息管理基本知识,熟悉现代服务理念、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熟练掌握网络手段等现代营销服务技能,具备较高的营销拓展能力,能在商贸企业、电子商务网站、营销咨询服务公司,从事营销服务、项目策划、市场开发、业务拓展、网络或移动营销实施等工作,有较强职业发展潜力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市场营销概论、服务营销基础、网络整合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客户消费心理、网店经营、移动营销、现代营销技巧、客户关系管理实训、商务礼仪、营销实务等课程。
14.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
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现代服务业连锁经营知识、运营方法、沟通技巧,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熟练运用ERP\CRM管理技能,能够在现代化中小连锁经营企业中,从事门店经营与策划、仓储配送、连锁运营、卖场营销等一线管理工作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管理学基础、连锁经营管理、物流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管理、连锁店采购管理、连锁门店运营管理、连锁经营信息管理、连锁经营案例分析、超市营销实务、市场调查与预测、ERP仿真模拟实训、CRM仿真模拟实训、连锁店开发设计等课程。
15.旅游管理
本专业培养掌握旅游管理基本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熟悉旅行社经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导游服务技能和计调管理,具备较高的对客服务心理素质和文化艺术气质,能够从事旅游服务与管理一线工作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
专业课程设置:旅游概论、旅行社经营管理、形体训练、口语表达与实用口才、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实训、旅行社计调与外联实务、导游业务英语、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导游才艺、旅游摄影、导游对客服务艺术实训等课程。
四、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艺术类学生16000元/年,普通类学生13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具体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院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学费、住宿费、退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当年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4.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还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七、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本科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院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五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二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一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院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3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办法说明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招考方向)、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招考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4.外语单科成绩:除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招考方向)、表演专业(服装表演招考方向)、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外,其他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按满分150分进行折算)。
5、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专业志愿考生档案;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辽宁省本科二批美术类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本科、高职专科普通类考生:
1.普通类按120%以内调档,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105%以内调档。
2.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规定录取分数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优先参考外语成绩。
九、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我院方能录取。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注意事项
本招生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新校区电话:0411-39256115 39256116
传 真:0411-39256123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开发区同汇路19号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da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