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艺术局:
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初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参加复、决赛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由文化部、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文化部艺术司、山东省文化厅、中央民族乐团、枣庄市人民政府、济宁市人民政府、菏泽市人民政府承办。
二、复赛和决赛定于2013年5月29日至6月2日在山东省枣庄市、济宁市、菏泽市举办。具体安排为:5月29日至30日在枣庄市举办非职业组复赛和决赛,5月31日至6月1日在济宁市举办职业组复赛和决赛,6月2日在菏泽市举办颁奖音乐会。
三、经初评评委会的录像评选,共从全国报送的127支组合中评出参加复赛的组合71支,其中职业组40支,非职业组31支(名单详见附件1)。
四、比赛及有关要求:
(一)复赛和决赛分职业组和非职业组进行。
(二)参加复赛的组合报到后,将进行抽签,决定场次、出场顺序及演奏曲目;进入决赛的组合将再次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及演奏曲目。
(三)每轮评选参赛组合须准备2首曲目,累计演奏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其中一首曲目必须为代表本乐种艺术特点的传统曲目,并使用中国传统、常规民族乐器演奏,违者扣分。(两轮共准备4首曲目,其中2首可与初评曲目重复)
(四)参赛组合在演奏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伴奏带,不得使用谱架,不得使用指挥,提倡穿着民族服装。
(五)展演期间一律不得更换演奏曲目和组合成员,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五、费用:
参赛组合一切费用自理。展演期间,组委会将给予参赛组合一定的食宿补贴。
六、报到:
1.参赛组合须按组委会要求按时报到,组委会负责协助参赛组合安排食宿。
2.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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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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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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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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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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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中午
12:00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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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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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重旺(山东省枣庄市文广新局办公室)
电话:0632-3176266,15863222277;
传真:0632-332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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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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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中午
12:00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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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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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来(山东省济宁市文广新局社文科)
电话:0537-2348544,15863718787
传真:0537-2348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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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参赛组合接到通知后,填写回执单(详见附件2),并及时传给所在组别的联系人。
4.报到当天,枣庄、济宁两地组委会将在当地火车站或附近机场设接待站,接参赛组合到驻地。
七、抽签与走台:
非职业组5月28日13:30在枣庄市抽签,之后按抽签序号在展演场地走台;职业组5月30日13:30在济宁市抽签,之后按抽签序号在展演场地走台。抽签序号沿用至比赛结束。
八、展演日程及安排详见下表,逾期不到者视为弃权。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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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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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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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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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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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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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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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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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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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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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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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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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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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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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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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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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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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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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展演,为参赛组合提供便利条件,力争在展演中取得好成绩。
特此通知。
1.复赛入围名单
2.参赛组合回执单
文化部办公厅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