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与个体测试考生须知
附4: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科目考生须知
1.开考前40分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入场考试、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2.开考前15分钟(即8:15分)进场完毕,之后考生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3.考试使用答题卡答题,考生应提前准备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等文具。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4.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卷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卷纸、试题带出考场。
6. 专业考试被认定违规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当年艺考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5: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个体测试科目考生须知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和《个体测试准考证》按网上约定的时间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从2018年3月5日开始,按主科分批集中进行考试。考生应于2018年2月25日8:00至3月1日18:00登陆艺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预约考试时间。考生须于网上约考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考点备考室,准备考试。
2.考试时考生进入备考室时,应携带乐器(除钢琴外)、钢伴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练功服)、舞曲音乐DVD、CD(考试用舞曲应为A面第一首)等。
3.考生应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调好乐器,试听舞曲音乐。进入备考区域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在备考室第一次点名后抽出本组考场号,每组10人;第二次点名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本组考试顺序;迟到半个小时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应按要求分别进入主科考场和视唱考场应试。进入考场内立即应试,考完后迅速退场。收到两张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携带好考试用品,立即离开考场。
6.声乐考试不允许用录音伴奏(除通俗唱法),不准自带伴奏人员入场,如需钢琴伴奏,应交纳伴奏费。
7.视唱考试考生先抽取视唱试题在考场内准备,不得将试题带离考场。器乐考试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
8.所有考生只能报名考试一次,不得重报重考。
9.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评分时将直接降低等级。
10.考生参加考试服装应大方得体,不允许穿演出服。
11.考生若对本人个体测试成绩有异议,在参加完该主科个体测试的第二天(最后一天考试的在当天)的15:00到咨询
处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查主要检查应试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查评分宽严。
12.专业考试被认定违规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当年艺考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