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基础课:“中外音乐史论”(满分150分,3小时),包括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2、专业主课:“音乐剧声乐”,具体要求如下:
考生需准备8首声乐作品,其中包括:3首外国经典音乐剧唱段,2首中国音乐戏剧类曲目(音乐剧、歌剧、戏曲等),中外流行音乐声乐作品各1首,最后一首风格、类型不限。
考试顺序:1)声乐演唱:演唱4首歌曲
a)考生首选3首演唱,其中2首必须为外国音乐剧经典唱段,1首为中国音乐戏剧类曲目(音乐剧、歌剧、戏曲等);
b)考官抽选1首歌曲。
2)舞蹈表演:
a)自选舞蹈一段;
b)闻歌起舞:即给一段音乐,以此即兴起舞。
3)戏剧表演:
a)朗诵一段诗歌、散文或戏剧独白,时间不少于1’30’’;
b)为指定题目即兴表演戏剧小品。
复试:
1、笔试:“和声与音乐剧鉴赏”(满分100分,3小时),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和声(50%)
第二部分:音乐剧鉴赏(50%)
2、口试:不含乐器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