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是人类以情感和想像为特征的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文艺主要是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从而在社会生活,尤其是人类精神领域内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文艺工作对于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增强校园文化底蕴,展示和谐校园风貌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通过艺术特长生的申报考核工作,逐步建立课内、课外、教学、群艺一体化的模式,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文化艺术氛围,进一步丰富学校的文艺生活;同时,培养出更多拥有丰富精神世界和生活情趣的、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
一、认定条件
凡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的在校学生。
1、凡在艺术兴趣班认真参加训练,经兴趣班老师考核合格,参加校内比赛获得一、二等奖的可申报艺术特长生(本学期不申报)
2、凡是参加区级或者区级以上比赛并获奖的学生,可直接申报校级艺术特长生。
3、凡是在校外学习并获得考级证书的三级及以上的,可直接申报校级艺术特长生。
二、报名办法
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自愿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认定条件对报名者逐一审核,填写《艺术特长生申报表》(见附件一),并在指定栏目填写意见签字。
学生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在申报表上)。最后由班主任填写《年度申报艺术特长生考核花名册》(见附件二)。
三、报名时间
1.学生申报时间:2013年1月4日至 1月6日由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并填写《年度艺术特长生申报表》。
2.班主任审核时间:2013年 1月7日至1月10日班主任审核汇总学生名单并填写《年度申报艺术特长生考核花名册》。
3.学校汇总时间: 2013年 1 月11日由各班班主任将学生的《年度艺术特长生申报表》和《班级年度艺术特长生考核花名册》交学校德育室审批。
四、认定的艺术项目
美术类:书法软笔、书法硬笔、速写(包括各种类绘画)。
文艺类:舞蹈、声乐、器乐、戏曲。
五、认定考核的具体内容和办法 ( 见附件三 )
六、工作要求
1.各班要将此项工作的安排及操作办法及时通知每个学生。
2.各班必须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审核,按期上报推荐名单,过期不补。
3. 认定工作由学校德育室主办,美术老师和音乐老师协助。
4. 经考核被认定的艺术特长学生由学校颁发合格证书,领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