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教基〔2013〕16号附件
各初中、小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本区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对象
思想品德良好,艺术特长明显,艺术成绩优异,并能继续参加艺术训练,具有本学区常住户口或符合在本学区就读条件的小学生。
二、专业条件
1. 身体健康,参加过专项学习,获得过市、区艺术比赛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成绩优异的学生。
2. 确有发展潜力的艺术专长苗子。
三、报名、测试和录取
1. 在区教育局批准的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见附件1)学区内,符合专业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本学区初中学校的一个艺术特长项目报名。参加艺术特长生报名的学生限报本学区初中的一个项目。学生在5月1日—7日,将《2013年金山区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2)交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同时提供户口本、居住登记回执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反映专业特长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如能力等考证书、获奖证书等)。招生学校工作小组严格审核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确定准予参加艺术测试学生名单(测试学生数∶核准招生数≤3∶1),并在5月10日前将参加测试学生报名汇总表通过WOA平台报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2. 学校成立由行政、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区教育局督导、纪检部门参与招生过程,加强对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招生学校按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根据艺术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将拟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学校网上进行公示,并及时告知学生录取结果。
3. 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严禁学校以招收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4. 招生学校应与拟招收的艺术特长生及其监护人签订有关学生入学后参与艺术专项训练的保证书。
四、时间安排
1. 4月16日前,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本意见。
2. 4月19日前,招生学校制定《**学校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及《**学校艺术特长生课程计划(方案)》报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审核,4月23日在招生学校网上进行公示。
3. 5月1日—7日,艺术特长生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2013年金山区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4. 5月10日前,招生学校将报名汇总表通过WOA平台报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5. 5月19日,招生学校组织艺术特长生专项素质测试。区教育局委派人员参与。
6. 5月26日前,招生学校按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人数确定择优录取名单,在教育局、学校网站上公示,并告知学生录取结果。
五、管理与监督
1. 区教育局负责对本区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编制、管理、协调和指导。具备条件的初中学校提出招收2013年艺术特长生的申请,教育局依据全区特色项目和特长学生培养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以总量控制、从严掌握、规范操作为原则,核定并公布2013年金山区初中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
2. 招生学校应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校长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教育局有关特长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和流程,加强管理,规范实施,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3. 对管理不善、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教育局将责令纠正,并给予减少招生名额、撤销特长项目设置、停止招收特长生等处罚。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2013年上海市金山区初中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