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艺术特长生的招收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艺术教育特色建设,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浦教德[2013]9号)的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项目及招收人数
1、民乐(器乐):20人
2、美术:20人
二、招收条件
在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艺术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生艺术团队,在各级各类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2、具备一定的民乐(器乐)或美术特长。
3、所在学校确认推荐。
三、选拔程序
(一)登录与初审
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学生,须在2013年4月25日前,携带参加各类活动或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2013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艺术特长生申报表》(须经所在学校盖章有效,一式四份),来我校登录,学校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二)特长测试(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艺术特长测试)
1、测试时间
2013年4月29日(周一)上午8:30开始,学校组织专业人员对考生进行艺术特长测试、排序。
2、地点:上海市陆行中学(金桥路1288号)。
3、要求:除扬琴、古筝以外,其它乐器自带;美术绘画器具、材料自带。
四、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1、我校根据艺术特长测试和排序等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后,按1:1.2的比例确定民乐(器乐)备取生(最多)24名、美术备取生(最多)24名,并告知该生所在的初中学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我校将备取生名单(一式两份)交教育局德育处。具体名单在浦东新区招生办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获得我校“艺术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其录取顺序在“一到十五志愿”录取之前。
3、获得我校“艺术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3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其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上海市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上加15分,加分后达到我校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投档程序。由区招生办根据我校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同分考生参照《关于2013年浦东新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同分情况下的处理办法进行。未录取的考生,将恢复原始考分继续参加“一到十五志愿”投档。
五、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规范操作。
2、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凌顺明
副组长:李玉飞(纪检、监督)
组员:林育 辛海红 周洁 朱守元
六、艺术特长生的培养和管理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将自动成为我校学生艺术社团正式团员,须积极参加不少于56课时的学校艺术社团活动。艺术特长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实践活动,学校将对艺术特长生的艺术实践活动进行跟踪管理。
七、未尽事宜,报名登录时请注意通知。
联系电话:50703800转5203、5205、5104、5107、5101
上海市陆行中学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