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我校艺术特色的发展,根据常教基《关于2013年常州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常州市教育局批准,我校今年将招收器乐、舞蹈、声乐等音乐特长生。为保证特长招生录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熹
副组长:李高峰、袁建东
组 员:邱艾蕙、恽孝飞
二、招生计划
声乐1人、器乐和舞蹈2人
注:实际录取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
三、报名条件
1.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在常就读初中条件,愿意在初中阶段继续参加业余训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必须在小学阶段获省、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社会专业机构举办的音乐艺术比赛中获一等奖;或社会各级各类音乐考级8级以上(含8级);或坚持某项音乐特长连续学习5年以上,能够独立、完整地演唱或演奏较高难度的歌曲或乐曲。
3.思想品德好,文化成绩优良。
四、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现场展示:
1、或自选一首歌曲演唱,伴奏自带,仅限于CD或MP3格式;
2、或自选一段舞蹈表演,服装、道具、伴奏音乐自备,音乐仅限于CD或MP3格式;
3、或自选一首乐曲演奏,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请自带乐器(钢琴除外),如需伴奏请自行准备。
备注:表演时请各考生注意精神面貌、舞台形象、音乐表现等细节。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 5月 15 日起至 6月7日;
2、报名地点: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音乐办公室邱艾蕙老师处,报名时提交1张1寸近期免冠相片、有效的获奖证件或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六年级成绩报告单及荣誉证书(三好生、单项标兵等)。
3、测试时间:2013年 6 月16 日(周日)上午8:30
4、测试地点:实验初中音乐欣赏室;
六、录取办法
(一)学校于2013年6月7日前根据本校需要,将测试的内容、时间、地点、录取方法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成立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测试标准,进行公开选拔。
(三)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认定。我校将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的证明材料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由招生学校留存。学校于6月8日前将报名情况进行网络公示。
(四)对全部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学生音乐专业测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参照学生素质报告单综合考评,由领导小组讨论,最终拟录取名单,同时将录取学生名单进行网络公示。
咨询电话:邱老师(13921049797)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