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各初级中学、实验学校:
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教〔2013〕15号)精神及县教育局关于《玉环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中考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办法,结合本校2013年招生计划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楚门中学2013年中考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楚门中学2013年中考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资格
报考楚门中学2013年中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同时达到以下“艺术专项”和“中考成绩”两项规定要求,才能申请报考。
(一)艺术专项要求
艺术特长生是指具有声乐、器乐、舞蹈、戏剧、书画(书法、美术、篆刻)等艺术特长的学生,达到或高于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认定达到艺术专项要求。
⑴在初中教育阶段(2010年8月1日至2013年6月5日)参加县级(指教育部门主办,下同)舞蹈专场、独唱、重唱、表演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3人舞等现场个人项目比赛前三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不包括超过4人以上的集体项目获奖);台州市教育局主办的比赛个人项目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⑵在初中教育阶段参加县级绘画比赛、书法现场作品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台州市教育局主办的个人项目比赛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⑶浙江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个人项目比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获奖者。
⑷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A、B级证书者。
⑸获得全国业余考级或浙江省业余考级优秀证书者。
(二)中考成绩要求
考生必须在玉环县参加2013年中考,其中考成绩最低要求是:不得低于县教育局划定的2013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下浮40分范围。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时间另外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由我校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和中考成绩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列入“楚门中学2013年中考艺术特长生”候选考生行列。逾期不予受理。
三、录取办法
1、经审核合格后,对“楚门中学2013年中考艺术特长生”候选考生按照县教育局招生办出具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考生中考成绩总分相同,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2013年我校艺体特长生的招生计划(其中艺术特长生的招生量为我校艺体特长生的招生总量减去体育特长生的实际录取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取足为止。
3、我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招生办备案。
4、中考成绩低于县教育局划定的2013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下浮40分范围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上述条文出现不明之处及未涉及的特殊情况,由楚门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