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蚌埠市教育局2012年《蚌埠市区部分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面向全市招收七年级体育、艺术特长生。
一、 招生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生自愿原则,择优录取原则。
二、 报名条件
1、 艺术类:在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具有突出艺术特长,或在小学阶段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考级证书和获奖证书,或参加国家、省、市比赛成绩优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 体育类:小学阶段获得省、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排球)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三、 招生计划
1、 体育特长生(田径、排球):10人
2、 艺术特长生:美术5人,音乐舞蹈10人
四、 报名时间
1、 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需由家长带领到我校教务处报名。
2、 报名日期6月9日——6月13日。
3、 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必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两份。
(2)户口本原件(必须有)及户口本复印件两份。
(3)小学素质报告册。
(4)两张近期一寸照片。
4、 有几项特长的考生,只能选定其中一项报名,且不能更换。
五、 考试时间、地点:
2013年6月15日 上午8:00—11:00
考试地点:蚌埠三十一中
六、 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的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结束后,教务处把考试成绩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办公室审核合格后,确定初选名单。初选人员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七、 注意事项
1、 凡是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录取。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核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一律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报市教育局。
2、 凡报考我校的特长生,不得兼报其他同类学校,否则取消我校特长生录取资格。
八、 咨询电话:3089265
蚌埠三十一中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