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内容与形式:
(一)测试内容
1.基础理论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
声乐:能完整的演唱一首充分体现考生嗓音条件的声乐作品(包括通俗歌曲)。
器乐:能流利、生动的演奏一首器乐作品,乐感较好且经过一定的专业训练。
舞蹈:能跳一段舞蹈作品,基本功较扎实,柔韧性、协调性较好,
且具有一定的表现力。(无基础者可展示相应基本动作)
(二)形式与要求
1.单独面试,测试时间控制在5分钟。
2.考生服装、道具、磁带、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
二、 基础理论(20分)
简谱视唱、节奏模击、音高模唱
(一)测试方向
1.声乐、器乐类考生:必考简谱视唱、节奏模击、音高模唱。
2.舞蹈类考生:必考节奏模击、音高模唱。
(二)测试形式与要求
1.单独面试,每一科目测试之前给予10秒钟的预习时间。
2.测试之前由主考老师给予考生相应的提示,在钢琴上弹奏视唱曲谱的第一个音,给予三遍节奏示范的机会。
3.个别考生由于嗓音条件所限,可自行定调。
(三)测试内容与要求
1.简谱视唱旋律在8小节范围内,音高进行平稳流畅。
2.节奏模击在四二拍子范围内,共4小节,以常见节奏型为主。
3.音高模唱音域可在一个半八度内(小字组a至小字二组d,黑键除外),但两音之间的距离在五度以内,共10个音高。
(四)测试分值
1.声乐、器乐类:简谱视唱(1条) 5分 节奏模击(1条) 5分
音高模唱(10个) 10分
2.舞蹈类: 节奏模击(2条) 10分 音高模唱(10个) 10分
(五)测试评分标准
1. 能准确、完整、流畅的表达测试内容,可打15~20分。
2. 能较准确的表达测试内容,并有一定得完整性,可打10~15分。
3. 能基本完成测试内容,可打10分。
4. 低于以上3种测试要求的,主考老师可酌情打分,但不能高于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