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我校根据市教育局招收特长生的工作要求,制定以下方案。
一、项目
1.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机器人、英语等。
2.体育:篮球、田径、乒乓球、武术等。
3.艺术:器乐、声乐、舞蹈、美术、主持等。
4.其它的科技、创新人才。
二、人数:12人
三、条件
1.南宁市区户口且参加南宁市中考。
2.由所在初中学校推荐,思想品质优秀。
3.中考分数等级要求为总分A以上,同时具备以下4、5、6、7条之一的考生,择优录取。
4.竞赛成绩突出者,要求获相应的数、理、化、信息学、机器人、英语等竞赛项目的自治区级一等奖以上。
5.体育类考生,要求有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自治区、市运动会的获奖证书,市级前三名,自治区级前五名。
6.艺术类特长生,要求有初中阶段参加文艺比赛的区、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器乐类还需通过器乐考级的高等级测试。
7.创新类特长生,要求获青少年创新大赛自治区级一等奖以上。
8.以上证书,应均为初中阶段获得。
四、程序
1.7月9日到南宁二中凤岭校区报名,领取“特长生报名表”。
2.填写报名表后,贴上中考分数条、主要证书复印件和照片(1寸免冠),交回报名处。
3.交表同时递交原毕业学校推荐书。
4.查验各种证书、获奖原件。
5.报名时间7月9日上午8:30至11:30;7月9日下午进行初选。
6.7月10日公布特长生测试名单,并进行项目测试。上午8:00开始,体育类考生到300米田径场候测;其余考生到启天楼候测。除钢琴外自备乐器等用品。无测试名单则为初选不过关。
7.学校组织特长生考核小组对所有报名特长生的考生进行综合评定。
8.7月11日下午确定预录名单并张榜公示,特长生录取以市中招办审批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