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招 生 专 业 (方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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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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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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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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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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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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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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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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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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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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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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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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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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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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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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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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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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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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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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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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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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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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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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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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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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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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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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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地点、考试时间
省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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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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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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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测试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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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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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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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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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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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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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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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1-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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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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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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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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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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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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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科目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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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p#分页标题#e#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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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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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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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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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色彩(专业测试各100分,总分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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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美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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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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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测外形; 2、基本功展示;3、舞蹈片段;4、即兴创编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上述四项各占25%) (考生忌浓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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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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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测外形;
2、视唱、听音、节奏;
3、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4、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2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2项分值占10%;第3~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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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原则
在贵州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贵州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