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规范普通高中学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确保普通高中艺体招生工作秩序和质量,鼓励学校办出特色,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枣教发〔2014〕23 号),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
(一)报名资格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的的异地学生享有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体育特长生:
(1)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获国家前十二名、省前八名、市前六名、区(市)前三名;单项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前十二名、市前八名、区(市)前六名的初中毕业生。
(2)确有体育特长且具有培养前途者,经学校测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方可报名(2015年以后枣庄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认定必须具有条件所要求的各类证书)。
艺术特长生: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组织的单项艺术类竞赛,获省级优秀奖以上;市级三等奖以上,区(市)级二等奖以上的初中毕业生。
(2)参加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学生艺术水平考试获六级以上证书的初中毕业生。
(3)具有较强的艺术才能,符合拟报高中开展艺术活动的需求,经学校测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方可报名(2015年以后枣庄市普通高中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认定必须具有条件或‚所要求的相应证书)。
(二)报名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携带有关证件原件,按照各招生学校的规定,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测试。报名时,由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填写《枣庄市高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测试表》(该表由招生学校在照片处加盖公章,在专业测试后填写考生测试结果),区(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枣庄三中汇总材料直接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招生项目、人数、范围
1.招生项目
体育: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舞蹈、轮滑等。
艺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和节目主持、美术、书法等。
2.招生人数
(1)体育: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 、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其他学校招生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
(2)艺术:省级艺术教育示范校,招生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4%;其他学校招生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