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优惠及奖助政策
1.设立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0元,二等奖学金12000元。
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
(1)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且复试合格被录取的考生;
(2)报考“211”、“985”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
(3)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
其余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破格复试研究生以及教育专业学位(寒暑假班)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发放。
2.优秀生源奖。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科技学院)如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基本分数要求且被录取为本校全日制研究生,如本科学习成绩(按绩点排名)排在本专业前20%,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211”、“985”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三本院校),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新生奖学金与优秀生源的奖励可以同时享受。
3.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4.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20000元;设立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10000元。
5.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为4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以及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
6.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工科类、艺术类4500元/人,其他类硕士研究生4000元/人。
7.学校还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北京景山教育基金、南海“奋进”奖学金、“惠济”奖学金等,奖励金额由300元到2万元不等。
8.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按月发放津贴。
9.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和优秀生源奖励,并在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中优先。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有社会学等8个一级学科,美术学等11个二级学科(方向)以及全日制教育硕士等4个专业学位,其中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涵盖学科教学(思政等)15个招生领域,艺术硕士涵盖音乐等6个领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00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2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80人。研究生学制3年。招生专业与计划见附件。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参加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需在9月28日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所有推免生均可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我校除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1.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已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需再进行网上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