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专业人才及师资。
二、专业及方向、学制、教学单位
专业代码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制 |
教学单位 |
130202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四年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学理论 |
五年 |
音乐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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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管理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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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调律 |
四年 |
演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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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五年 |
作曲系 |
130308 |
录音艺术 |
音乐音响导演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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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编辑与制作 |
四年 |
演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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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1 |
音乐表演 |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
五年 |
作曲系 |
演唱(美声、民族声乐) |
四年 |
声乐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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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含通俗声乐、美声、民族声乐) |
四年 |
演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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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
四年 |
中国器乐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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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西洋打击乐器、竖琴) |
四年 |
管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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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演奏 |
四年 |
钢琴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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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
四年 |
演艺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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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乐器演奏(爵士鼓、古典吉他、萨克斯管)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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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4 |
舞蹈表演 |
舞蹈表演与教育 |
四年 |
舞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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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6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四年 |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说明
(一)招生对象:
我院各专业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计划的说明
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在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前须提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将在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网址:http://zsks.whcm.edu.cn),请考生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
五、专业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网上报名
我院专业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即不能再进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各专业方向(品种)专业考试费每方向每人次350元。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
网报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5日
网报地址:http://zsks.wh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