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音乐学院将面向全国招生166人,详情如下:
招生计划
专业 |
专业方向 |
计划数 |
内含器种(及人数) |
音乐表演 |
管乐演奏 |
17 |
单簧管2、双簧管4、小号2、大管2、圆号2、长号2、长笛2、大号1 |
弦乐演奏 |
19 |
小提10、中提4、大提2、低音提琴2、竖琴1 |
|
打击乐演奏 |
3 |
西洋打击乐2、民族打击乐1 |
|
钢琴演奏 |
8 |
||
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 |
20 |
二胡10、高音笙1、中音笙1、高音唢呐1、中音唢呐1、笛子2、大提琴2、低音提琴2 |
|
中国乐器演奏(弹拨) |
14 |
古筝2、琵琶5、扬琴4、中阮2、柳琴1 |
|
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 |
21 |
马头琴3、冬不拉2、火不思2、热瓦甫2、弹拨尔1、艾捷克1、四胡2、二胡2、手风琴1、芦笙1、少数民族吹管乐器(横笛、苏乃依、巴乌)1、手鼓1、低音提琴2 |
|
声乐 |
23 |
限美声或民族唱法,男7,女16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10 |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声乐) |
15 |
限美声或民族唱法,男6,女9 |
音乐教育(器乐) |
6 |
报考乐器须为“音乐表演”专业中的乐器种类 |
|
音乐学 |
10 |
注:中国乐器演奏各专业方向的大提琴、低音提琴考生的报名考试环节归于弦乐演奏专业方向,录取环节仍归于中国乐器演奏相应专业方向。
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备民族乐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与技巧,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音乐表演专业(少数民族乐器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的研究与教学,传承、发展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专业人才。本专业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为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音乐学(音乐学)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出版等行业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研究、编辑、评论、管理、传播等方面的工作。
本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少数民族考生除外)。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音乐教育人才,毕业生可在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小学进行音乐教学工作,也可在音乐教育行业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表演类专业:10000元;作曲、音乐学专业: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