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联考 >

重庆文理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5-01-17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相关类别考生,艺术类各专业招生均认可各生源省组织的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我校不设任何形式的艺术校考考点。具体招生省份及招生专业请关注我校2015年招生来源计划。

2015年招生专业与考试成绩认定

学院

招生专业

专业考试类别

专业合格成绩认定

美术与设计

学院

美术学

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联考)

美术类本科专业

  统考(联考)

合格成绩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动画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

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

(联考)

音乐类或音乐学本科专业

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音乐学

音乐学(音乐表演)

含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方向

音乐类或音乐表演本科专业

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舞蹈学(师范)

各省舞蹈类专业统考

(联考)

舞蹈类本科专业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文化与传媒

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各省编导类专业统考

(联考)

编导类本科专业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遗产传播)

备注: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2015年各省级招办填报志愿前公布的“计划汇编”为准

         录 取 规 则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相应类别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 美术类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

  ★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舞蹈学专业:

  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数+专业分数)。

  咨询电话:023-49891968,49891969

本文标签

重庆文理学院

最新专题

更多相关

精彩专题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信息大全

【导读】乐器学习网小编关注到很多喜欢音乐的网友资讯关于音乐考级的信息,特别是乐器考级信息,今天我们创建一个中国音协考级专...阅读全文

全国最新的音乐会演出资讯

【导读】生活中音乐无处不在,很多家长或音乐爱好者必较关注专业的音乐会资讯,因为能够现场聆听专业的音乐会既能净化心灵激发兴...阅读全文

乐坛趣事,乐坛大事记!

小编今天和大家分享乐坛纪事专题,分享古今史外乐坛上面的大事;什么是乐坛呢,乐坛的范围很广,不仅是指流行音乐,还包括古典音...阅读全文

关注热点

本站简介- 站内公告- 原创投稿-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手机访问- 举报入口
Copyright @ 2008-2018 乐器学习网 online services. Security support by yueqixuexi.com
举报信息框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