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订以下三年制高职专科戏曲表演专业考试办法:
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院招就处具体组织实施戏曲表演专业考试工作。
二、专业方向、名额
(1)戏曲表演专业分两个方向:舞台表演、舞台伴奏
(2)招生名额(暂定):30名(表演21名、伴奏9名),
三年制高职专科。
三、专业考试内容
(一)、舞台表演
(1)、形体(基本功、身段、形象、把架等),满分80分。
(2)、唱唸(唱腔1至2段、戏曲道白1至2段),满分100分。
(3)、试唱练耳20分
要求:穿练功服、练功鞋,不化妆。
(二)、舞台伴奏
(1)、乐器演奏(自带乐器),满分80分。
(2)、试唱练耳,满分20分。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元月10日
专业课考试时间:2015年元月11日。
上午:8:30,下午:2:30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领取《戏曲表演专业准考证》,持《居民身份
证》和《戏曲表演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五、专业课确定
我院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考试,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最后平均成绩。根据成绩,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分数线和名单。专业合格名单可登录我院网站内置招生信息网查询。
本办法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029--87894789、87801470、18092382835
网址:wwww.sxavc.com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