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联考 >

关于调整武汉音乐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部分内容的紧急公告

更新时间:2015-02-11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2015年1月19日,我院收到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根据文件规定,我院对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做如下调整。

  一、根据文件中关于“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的规定,我院在组织校考时,将音乐学专业原含的“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四个培养方向的考试内容全部统一如下。

专业

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音乐常识》

2、复试。

钢琴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 首;

演唱:歌曲2首(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钢琴伴奏CD,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钢琴伴奏CD请考生自备且不得存储其它信息)。

   1、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培养方向按照以上内容考试,并取消我院原招生简章中关于“获得我院任一专业方向(品种)‘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均可填报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其艺术管理高考志愿与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平行(即与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志愿等同)”的规定。

  2、湖北省考生报考钢琴调律培养方向须按照以上内容考试。湖北省未参加“音乐学(艺术管理)”统考的考生不得报考我院艺术管理培养方向,并取消我院原招生简章中关于“获得我院任一专业方向(品种)‘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均可填报我院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其艺术管理高考志愿与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平行(即与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志愿等同)”的规定。

  3、已参加湖北省统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的考生不受上述调整影响。

  4、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考试网“普通本科” 版块下设的“考试大纲”栏目。

  二、根据文件中关于“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的规定,我院各招生专业调整后的录取办法如下。

专业

录取办法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培养方向)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占50%+专业结构成绩占50%)。

湖北省考生按公布的省内计划录取,非湖北省考生按公布的省外计划录取。录取后根据考生成绩,结合个人意愿,进行培养方向的分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培养方向)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占40%+专业结构成绩占60%)。

录音艺术按公布的计划录取。录取后根据考生成绩,结合个人意愿,进行培养方向的分配。

音乐表演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表演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编导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占20%+专业结构成绩占80%)。

   三、我院各招生专业调整后的结构成绩分值比例如下。

专业

分值比例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培养方向)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30%+演唱30%+钢琴演奏30%+基础乐理5%+视唱3%+听写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作曲15%+作曲25%+基础和声20%+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录音艺术(含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两个培养方向)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作曲15%+作曲25%+基础和声20%+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音乐表演

指挥: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指挥25%+作曲15%+基础和声20%+钢琴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其他: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唱(奏)90%+视唱3%+听写2%+基础乐理5%

舞蹈表演

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25%+舞蹈即兴创编25%

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湖北省舞蹈类统考成绩20%+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25%+舞蹈即兴创编15%

舞蹈编导

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15%+舞蹈即兴创编35%

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湖北省舞蹈类统考成绩20%+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15%+舞蹈即兴创编25%

  四、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所有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后可兼报另一个专业。

  五、网上报名时间顺延至2015年2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调整为2015年3月19日8:00-18:00;考试时间调整为2015年3月20日至26日(河南省考生如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时间与河南省统考时间发生冲突,凭河南省统考准考证上安排的时间到我院招办协调具体考试时间)。

  调整后的《武汉音乐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已在我院招生考试网重新公布。我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将按新简章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本文标签

最新专题

更多相关

精彩专题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信息大全

【导读】乐器学习网小编关注到很多喜欢音乐的网友资讯关于音乐考级的信息,特别是乐器考级信息,今天我们创建一个中国音协考级专...阅读全文

全国最新的音乐会演出资讯

【导读】生活中音乐无处不在,很多家长或音乐爱好者必较关注专业的音乐会资讯,因为能够现场聆听专业的音乐会既能净化心灵激发兴...阅读全文

乐坛趣事,乐坛大事记!

小编今天和大家分享乐坛纪事专题,分享古今史外乐坛上面的大事;什么是乐坛呢,乐坛的范围很广,不仅是指流行音乐,还包括古典音...阅读全文

关注热点

本站简介- 站内公告- 原创投稿-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手机访问- 举报入口
Copyright @ 2008-2018 乐器学习网 online services. Security support by yueqixuexi.com
举报信息框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