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统考的类别及考试科目
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类、编导类四个类别的考试。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50分)。
(2)音乐学类专业考试科目: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每门满分100分)。
(3)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表演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
(4)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每门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