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
1、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3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 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 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 、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 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