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学术科<声乐、钢琴和器乐>考试内容
1.2 术 科
1.2.1声乐、钢琴和器乐
一、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1、专业技能
(1)主考声乐者
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2)主考钢琴者
准备3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 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3)主考器乐者
①准备3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 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指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24种,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打击乐。
③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
A、小军鼓与玛琳巴
B、小军鼓与爵士鼓
C、小军鼓与排鼓
注:
1、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音乐基础(参见 1.1音乐基础)
(1)乐理笔试
(2)视唱练耳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