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招生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
专业 |
考试内容 |
时间地点 |
音乐学(师范) |
① 声乐作品 ② 器乐作品(练习曲、乐曲均可) ③ 音乐听觉(笔试:单音、双音、和弦、节奏、旋律) |
2 月 26 日 陕西师范大学 音乐学(非师范) 长安校区 |
音乐学(非师范) 音乐表演(非师范) |
① 声乐作品或器乐作品(练习曲、乐曲均可) ② 音乐听觉(笔试:单音、双音、和弦、节奏、旋律) |
1.考生须准备声乐、器乐作品各两首;声乐限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器乐乐器不限;
2.面试科目实行录像评分的方式;声乐考场内有钢琴伴奏,不允许考生自带伴奏;器乐考场不允许其他乐器伴奏。
3.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按照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专业考试,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