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及计划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招生项目及计划如下:
艺术团名称 |
招生项目 |
招生计划 |
民乐团 |
唢呐、笙、竹笛、琵琶、柳琴、扬琴、古筝、二胡、 排鼓(大鼓)、阮 |
0-15 |
交响乐团 |
圆号、大号、长号、小号、黑管、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 |
0-15 |
合唱团 |
民族、美声 |
0-5 |
舞蹈团 |
民族、现代、芭蕾、古典 |
0-5 |
说明:以上所列为计划招生项目,考生不得兼报,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考生不足时,则其计划取消或调至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