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
甘招委发[2016]17 号
关于做好 2016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考试院制定了《2016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 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 好 2016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操作 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在省高等学校招 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贯彻落 实教育部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和省招委会对体育、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要求,严格程序,靠实责任,确保今年普 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平稳有 序。
二、深化“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 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的要求,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 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统考实施办法、校 考实施办法、招生简章、专业合格线、录取原则等考生应知须 知信息,专业考试和录取结束后应通过本省、校招生信息服务 平台公示省级统考、校考合格考生、录取结果等基本信息及监 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肃考风考纪,构建良好招生环境 各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点及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 违纪舞弊行为。对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 部令第 36 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