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
对部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成绩不低于255分并在所属考试类别(即考试科目相同)排名前三名的优秀考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本类别的专业(方向),其文化成绩达不到该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经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给予高考文化分线下20分投档、录取。具体享受降分投档、录取的专业如下:
(一)美术设计类: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雕塑、公共艺术、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
(二)书法学类:含书法学专业。
(三)舞台表演类:含表演(舞台影视表演)专业。
(四)民族音乐表演类:含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专业。
(五)演奏(管弦)类:含音乐表演专业管弦类乐器演奏。
(六)演奏(键盘)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专业的键盘类乐器演奏。
(七)演奏(民乐)类:含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民族类乐器演奏。
(八)演唱类:含音乐表演(演唱)、音乐学(音乐教育、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表演(歌舞表演演唱为主)专业的演唱。
(九)演唱(流行)类: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十)作曲类: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十一)舞蹈类:含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现代舞)、表演(歌舞表演舞蹈为主)专业。
(十二)舞蹈编导类:含舞蹈编导专业。
(十三)国标舞类:含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
以上各考试类别的成绩排名按广西考生排名、所有外省考生统一排名后分别产生的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