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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7-01-17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培养少数民族高级音乐人才的摇篮。已向社会输送了数千名优秀的音乐人才,成为各地区音乐创作、表演、教育和音乐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及中坚力量。

    学院已形成融教学、学术、创作与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办学模式,成为国家级“民族音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学)”建设单位。包括本科、研究生两个教学层次,设音乐学、作曲、声乐、民乐、少数民族器乐、管弦、钢琴、音乐教育等8个系的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和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少数民族音乐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在编教师90人,高级职称41人,硕士生导师51人,博士生导师2人,博士9人、硕士4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一名、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两名。创作了《木雕的传说》《凉山巨变》《狼牙山五壮士》等影响广泛的音乐作品。学院师生在各种比赛中获奖300余人次,音乐作品获奖30余人次。近20年获得的各级教学与科研项目及成果约60余项,省部级以上项目与成果20项,如《苯教音乐研究》《蒙古宗教与祭祀音乐文化研究》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西藏卷)2004年获文化部、中宣部、国家民委、全国文联“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艺术学科国家重点项目编撰成果一等奖”;《滇南山谣三首》《春天来了》分别获第二届、第三届“金钟奖”;《吉祥三宝》获中宣部第十届“五个一工程奖”;《蒙古佛教音乐文化的多元性》2004年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

    音乐学院坚持以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为办学宗旨,努力构建少数民族音乐的教学、科研、创作与开发中心,逐步实现完整而科学的特色学科体系。已成熟的特色课程体系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中国少数民族器乐演奏等,并结合这些课程创编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少数民族交响乐作品集(一)》《中国少数民族风格室内乐获奖作品集》《中国少数民族音乐风格双簧管曲集》《中国少数民族鼓舞节奏训练教程》《中国少数民族音乐风格视唱作品集》《冬不拉演奏教程》《热瓦甫演奏教程》《四胡教程》《火不思演奏教程》《中国少数民族风格合唱曲集》等近30部特色教材。在国内最先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确立为独立的本科必修课程,实现了中国民族音乐的多元化特征教学目的。

    音乐艺术是实践的艺术,学院成立有“少数民族青年管弦乐团”、“少数民族民乐团”和“少数民族青年合唱团”。这些乐团先后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演百余场,锻炼了学生实际表演能力的同时又为民族音乐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招生计划、专业简介、学费

 

2017年,音乐学院将面向全国招生175人,详情如下:

 

招生计划

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数

内含器种(及人数)

音乐表演

管乐

17

单簧管2、双簧管4、小号2、大管2、圆号2、长号2、长笛2、大号1

弦乐

17

小提8、中提4、大提2、低音提琴2、竖琴1

钢琴

8

 

打击乐

3

西洋打击乐2、民族打击乐1

民乐-拉弦、吹奏

18

二胡10、高音笙1、中音笙1、中音唢呐1、笛子2、管子1、大提琴1、低音提琴1

民乐-弹拨

15

古筝2、琵琶6、扬琴4、中阮2、柳琴1

民乐-少数民族乐器

19

马头琴3、冬不拉2、火不思3、热瓦甫2、弹拨尔1、艾捷克1、四胡1、二胡2、芦笙1、手鼓1、少数民族吹管乐器(横笛、苏乃依)1、大提琴1

声乐

20

限美声或民族唱法,男7,女1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0

 

音乐学

音乐教育(声乐)

12

限美声或民族唱法,男4,女8

音乐教育(器乐)

6

报考器种必须是“音乐表演”专业中的器种

音乐学

10

 

音乐表演

民族英才班—声乐

10

只招少数民族,限民族或美声唱法。《招生简章》本网另发。

音乐表演

民族英才班—器乐

10

只招少数民族。报考器种原则限于上述各专业器种。特色特别鲜明,技术技巧特别优秀者除外。《招生简章》本网另发。

    注:民乐各专业方向的大提琴、低音提琴考生的报名考试环节归于弦乐演奏专业方向,录取环节仍归于民乐相应专业方向。

 

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专业(含全国班、民族英才班声乐、器乐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备民族乐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与技巧,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音乐表演专业(少数民族乐器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的研究与教学,传承、发展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专业人才。本专业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为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音乐学(音乐学)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出版等行业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研究、编辑、评论、管理、传播等方面的工作。
    本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少数民族考生除外)。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音乐教育人才,毕业生可在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小学进行音乐教学工作,也可在音乐教育行业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表演类专业:10000元;作曲、音乐学专业:8000元。

 

报考条件、时间地点、方法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体型匀称(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专业成绩突出者适当降低要求),五官端正的适龄考生。
    2.音乐素质好,乐感好,音乐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中专毕业水平。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嗓音本质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乐方向要求考生牙齿平整,手指、舌头灵活,腹肌反应良好;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音乐理论及创作基础。
    3.中专或高中毕业;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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