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给2018年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建议和要求
一、受报考人数、场地等因素制约,音乐类各专业自初试起至相关复试(含笔试)结束,时长在4-6天不等,请考生、家长提前安排在宁期间相关安排及食宿;
二、在音乐类专业考试中,对演唱、演奏曲目或表演环节较长考生,考官可视具体情况终止其演唱、演奏或表演;
三、音乐类部分笔试考试参考书目为:
1.基本乐理:《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音乐学基础知识与文论写作:《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3.音乐基础知识:《音乐鉴赏》,张前、刘清华主编,湖南文艺出版社。
四、音乐类部分专业考试钢琴伴奏要求如下: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初试可自带伴奏,复试一律由场内伴奏教师伴奏,考生须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伴奏教师原则上不提供移调、即兴配伴奏等服务);
2.音乐表演(音乐剧):初试可自带伴奏,复试演唱一律由场内伴奏教师伴奏,考生须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伴奏教师原则上不提供移调、即兴配伴奏等服务),或使用音频文件格式的伴奏带(U盘);
3.音乐学(师范):声乐演唱一律由场内伴奏教师伴奏,考生须自备钢琴乐谱(原调五线谱,伴奏教师原则上不提供移调、即兴配伴奏等服务),器乐演奏无伴奏。
4.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面试伴奏使用音频文件格式的伴奏带(U盘),由考生自行准备,进入考场伴奏出现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学生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马林巴(仅限报考打击乐考生)、竖琴(仅限报考竖琴考生)、合成器(YAMAHA MOXF8 )、双排键电子管风琴(雅马哈STAGEA—02,吟飞 RS-1000)、爵士鼓及电吉它音箱由学院提供外,其余由考生自备。
六、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科目《音乐基础知识》客观题部分采用答题卡答题,考生须自备2B铅笔。
七、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中《视唱》、《基本乐理》、《听音》三门科目为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音乐学院信息公告处,不得误考。
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各乐器种类初、复试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一《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2018年本科招生考试要求》。
附表一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专业2018年本科招生考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