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7艺术创作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
各部门、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创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南艺院发[2009]31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创作项目”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今年恰逢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及纪念香港回归2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南京大屠杀历史事件发生80周年、全面抗战爆发80周年,以及105周年校庆等国家及江苏省重大活动,请根据我校艺术特点,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围绕以上重大活动主题,同时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江苏省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大型主题创作,创作大型原创作品,做好艺术资源储备,进一步体现学校创作实践水平。
二、认真填写《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创作立项项目申报表》(可在艺创处工作群下载),同时必须提交与项目相关的创作方案或创作素材(以图像、音像或影像电子档形式),于2017年3月29日前交至行政楼205室艺术创作与实践处,并将创作方案或创作素材以及《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创作立项项目申报表》电子稿统一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立项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并及时汇总本单位立项申报情况。
联系人:李荣国联系电话:83498477
附件: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创作立项项目申报表.doc
艺术创作与实践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