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生源省份对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此类考生最多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数的15%,即12人。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为准。
享受一本线的公示人数为24人。每个项目测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1至13名。其他一本线公示考生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为序公示为14至24名。录取时按照公示顺序录取,不超过招生计划。其他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按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政策予以录取;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为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
2.志愿填报
考核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并按时提交《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回执》。志愿未填报或志愿、回执填报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考核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要求,按照项目招生计划和专业志愿,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专业确定原则
(1)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公布招生专业(见附表),每名考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其中经济管理类专业只能填报一个;
(2)每个专业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人数不超过3人;
(3)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高水平艺术团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不参加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