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统考招生专业和计划
使用统考成绩录取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招生省份 |
拟招生计划数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江西、山西、湖南、辽宁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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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舞蹈表演 |
江西、湖南、云南、广西 |
15 |
专业成绩应达到该省舞蹈专业总分的75%以上(含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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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 |
山东、江西 |
10 |
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分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 |
山东、江西 |
10 |
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分 |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校报安徽省教育厅及有关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