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2018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及要求
专业术科考试及要求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在河南省、浙江省采用省统考成绩,在山西省、湖南省采用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舞蹈编导专业在河南省采用省统考成绩,在山西省、湖南省采用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要求如下:
1.考生持身份证、所在省颁发的《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我校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考生凭《河南理工大学2018年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颁发的《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
音乐表演专业:(1)主科(声乐方向要求选唱歌曲一至两首;器乐方向要求演奏独奏曲一至两首;)(2)乐理、听音均为口试;(3)视唱。
舞蹈编导专业:要求表演剧目一个(5分钟以内),并测试基本功)。
4.器乐方向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5.凡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4月份发给《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
6.专业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