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读过唐诗或者曾经对诗联颇有兴趣的人,恐怕对于上面这行标题不予折服的人,为数不多,且不说短短一句话,十个字竟然一连串地嵌入四个数字不举,单就其诗喻手法,对仗之工整、拟人之贴切、夸张之神化,将琵琶艺术概括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着实令人惊诧不已。唐诗中描述琵琶艺术之佳作比比皆是,手捧琵琶诗篇,不失为品尝一份美味佳肴,沁人心胸。
一
琵琶是以演奏手法命名的乐器,又名“枇杷”,“琵”和“琶”原是古代弹拨乐器两种演奏手法的名称,后人把凡是用弹拨手法演奏的乐器统称为“琵琶”,因此秦汉至唐代这一时期,琵琶二字实际上是多种弹拨乐器的混称。如三弦、阮、月琴等,东汉刘熙《释名·释乐器》一书载:“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隋唐以前称为琵琶的乐器已有两类:一类是被称之为“直项琵琶”的乐器,据说是秦汉时期的弦鼗发展而成,其考源出于释·智匠《乐录》:“琵琶出于弦鼗 ”。形似圆形,设有共鸣箱,两面蒙皮。因此又称 “秦琵琶”、“秦汉子”。汉代王昭君出塞和番,在马上鼓琵琶依托乡思,用的就是这类琵琶。另一类约在公元前105年,汉族乐工参考了筝、筑、箜篌等木质乐器而设计出来的琵琶,木制直柄,圆形音箱,四条弦,十二柱,用手弹奏。晋·傅玄《琵琶赋序》记载:“汉谴乌孙公主嫁昆弥,念其行道思慕,使工人知音者,裁筝、筑、箜篌之属,作马上之乐,观其器,中虚外实。”又因晋朝的阮咸以擅弹此乐器闻名,所以又叫“阮咸”或“阮”。
南北朝时期,中国的西凉地区和西域的中国部分都是西北少数民族和汉族与外国的音乐文化融合的中心地带。以后,又由于这些地区与中原的频繁接触交往,由此而得到了更多的与外族音乐文化接触的可能。唐代时期广为流传的另两种琵琶“龟兹琵琶”和“五弦琵琶”就是源于西域地区波斯(今伊朗)的乐器。《隋书·音乐志》中记载,周五帝时,由龟兹人苏祗婆带进来的琵琶,学术界又称“龟兹琵琶”为“曲项琵琶”,南北朝时期从我国的北方传至中原地带,后来成为隋唐时期音乐中最重要的乐器。另一类“五弦琵琶”简称“五弦”,有五根弦,四个柱。形制与“曲项琵琶”相似而略小。
唐宋以来的琵琶,在乐器改革方面,它巧妙地将传统的直项琵琶与外来的曲项琵琶结合起来。保留曲项琵琶半梨形、曲项的特点,即保留了曲项琵琶的发音特点,逐步舍弃曲项琵琶用拨子弹奏,沿用直项琵琶用手弹奏,在曲项琵琶上将原用四相改用直项琵琶的多柱,由原来的十二柱改为十四柱;在演奏上改变原来曲项琵琶的横弹为直项琵琶的竖弹。使唐代琵琶艺术获得了突破性进展,这时的琵琶已不再是弹拨乐器的混称,而是专指这种乐器了。
琵琶之制作,也如同古琴与古筝一样,选料用材也十分地考究,工艺技术程度也相当高明。琵琶头部多以硬质黄杨木或红木制作,弦轴亦用牛角或象牙精雕而成,腹部面板蒙以桐木或柏木面板,面板上粘有品和复手,也多以牛角刻制。制作精细,工艺考究。有时琵琶琴背上或镶嵌贝壳、金饰,使它既是一件实用乐器,又不失为一件工艺品,从唐诗中大致可以看出唐代琵琶制作与装饰工艺的风采:
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韦庄《菩萨蛮》
珠颗泪沾金捍拨,红妆弟子不胜情。——白居易《代琵琶弟子谢女师曹供奉寄新调弄谱》
半日分弦出,丛花拂面安。——李娇《琵琶》
从唐诗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出于美观上的需要,琵琶弦也常常被染成红色的:
泪垂捍拨朱弦湿,冰泉呜咽流莺涩。——元稹《琵琶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