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乐团时代大约起源于20年代中后期,以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 与班尼顾德曼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在30年代中期及 摇摆乐 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迪 基 葛利斯比(Dizzy Gillespie) 、50年代 的酷派爵士乐吉 尔 艾文斯( Gil Evans) 、改良咆哮乐杰 罗 威尔森 (Gerald Wilson) 、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桑 若(Sun Ra) 、70年代爵士摇 滚及 融合音 乐唐 伊尔斯(Don Ellis)、梅纳。
佛格森( Maynard Ferguson) 、乃 至80年代的 克劳 斯 柯尼(Klaus Kon ig) 后现代咆哮乐都可找到它的踪 迹。其它知名的大乐团还有: 康特。贝西、吉 尔艾文斯等人所领导的团体;可以说,大乐团是爵士乐中不死的象征。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它所涵盖的乐器为: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缩喇叭、4支以上的萨克斯风(以上乐器亦可分为数部,如果编制够大的话;另有的乐团会增加竖笛为主旋律部,如 班尼顾德曼乐 团) ;伴奏或节奏乐器则有:钢琴、吉他、贝斯、鼓和其它弦乐器。由于大乐团的形成与发展与1935-1946极盛一时的摇摆乐在时间上有某种程度的重迭,致使许多乐评家与乐迷常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实为一时不察的疏忽。简单的说,大乐团是一个乐队编制上的组织,透过这个大型的组合,它可以吹任何爵士乐风编曲的曲目。当然,摇摆乐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或许,有人会说大乐团吹摇摆乐让人听来较具摇摆感,但事实证明,一些后来的小型团体( Combo) 也可以摇摆的很好,如: 班尼顾德曼的 六重奏) ;另一个差异是,摇摆乐有较为严谨的节奏和较多的即兴独奏,早期的大乐团独奏手则受限较多,也较没摇摆感。另有一些学者将大乐团分为"Swing Bands" 或" Hot Bands"," Hot Bands"如 艾灵顿公爵与 康特贝西所领导的早期大乐团, 而 "Sweet Bands" 如葛 伦 米勒( Glenn Miller) 所领导的较后期的大乐团。所谓的Swing、Hot与Sweet只是为了要区分这些乐队所代表的细节上的差别而已,并无特殊意义,因为它们同时指向一个主题:大乐团爵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