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谱体系中,音的相对高度是用“1、2、3、4、5、6、7”这七个阿拉伯数字来表示的。这七个数字就是简谱中的“音符”,用它来记录音的高低。如有更高的音,就在音符(数字)的上面加一小圆点,即表示高八度演唱,加两个圆点表示高两个八度,这个点就叫“高音点”;反之,如果遇到更低的音,就要在数字下面加一个圆点,即表示低八度演唱,加两个圆点表示低两个八度,这个点就叫“低音点”。不带点的音符叫做“中音”,带高音点的音符叫高音,带低音点的音符叫低音,带两个高音点的音符叫倍高音,带两个低音点的音符叫倍低音。
音符上带点的要比不带点的高一个八度,即高出一个音组;同样,带两个点的比带一个点的高一个八度、比不带点的高两个八度。音符下面带点的比不带点的低一个八度,即低一个音组;同样,带两个点的比带一个点的低一个八度、比不带点的低两个八度。
标记:1 2 3 4 5 6 7 i
唱法:do ri mi fa sol la si do
在这七个音的相互关系,除“3-4”、“7- i ” 半音外,其他全为全音。
为了避免在音符的上面或下面过多的加点,在合唱、合奏谱中,往往应用移高或移低八度的方法来记低声部或高声部。例如:男高音、男低音、琵琶、低胡用高八度记谱;梆笛、板胡用低八度记谱等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