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鼓,是中国古代细腰鼓类乐器,东传高丽后成为朝鲜族的重要击膜鸣乐器。杖鼓清代后在中原几乎消失,如今汉族地区唯一留存的是福建杖鼓。朝鲜杖鼓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等省区,尤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最。福建杖鼓主要流行于福州及周边地区,多用于福建民间音乐。
福建杖鼓,又称福州鼓、狼帐、狼杖、狼串、狼杖鼓、狼唱。由中国古代的两杖鼓演变而来,是福建民间传统打击乐器。福州语称“狼帐”(long cuong),是对汉字“两杖”的读音。杖鼓于清代在中原地区销声匿迹,现今汉族乐器中极为少见细腰沙漏型鼓,在福建留存的狼帐鼓是中华乐器的活化石。多用于闽剧伴奏和福建民间器乐合奏“福州茶亭十番音乐”、泉州笼吹、“漳州南词”、“台湾十全腔”等福建民间音乐。同时也是福州语十邑地区以及延平、宁德、闽中南、台湾马祖等地迎神赛会、锣鼓竞斗等民间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乐器,是真正独具闽越特色的乐器。
公元10世纪末的北宋时期,始有杖鼓之名,并用于宫廷燕乐的大曲部、鼓笛部中。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写道:“唐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两头皆用杖。今之杖鼓,一头以手拊之,……明帝、宋开府皆善此鼓。其曲多独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时杖鼓,常时只是打拍,鲜有专门独奏之妙。”详细地叙述了唐宋时期杖鼓的不同演奏方法,唐代两头都用杖敲,便叫作“两杖鼓”,唐玄宗李隆基和宋?都善于演奏这种乐器,曲目多为独奏曲;宋代是一头用杖敲,一头用手拍,常用于敲击节奏,很少有技艺高超的独奏。到了元代,对杖鼓的记载更为详尽,《元史·礼乐志》中说:“杖鼓,制以木为匡,细腰,以皮冒之,上施五彩绣带,右击以杖,左拍以手。”明清两代的文献都提到了杖鼓,明代王圻《三才图会》:“ 广首而纤腰,两头击之,声相应和。”清《钦定大清会典图》:“杖鼓,上下两面冒革于铁圈,复楦以木匡,细腰。”
杖鼓形制结构
木制鼓身,细长、中空,左右两头一大一小为圆形,羊皮为面(或牛皮、蛇皮),附网状细绳和硬圈,用以调节鼓皮松紧,改变音高和音色。大头一端鼓面直径约18-22厘米,小头一端直径约9-13厘米,鼓身全长约57-71厘米,两头的颜色多为湖蓝色或绿色,中间红色。按个头大小常分为大、中、小三种。
演奏方法
用于打击乐演奏时,左手握住鼓腰或背在身上,右手五指并拢,用手指第一、二节部位拍击大头鼓面。在福州十番音乐中,多和着旋律的律动,击出XXO 、X-X等特色节奏型。福建杖鼓舞融入了狮子热情奔放的动作,潇洒而有力,独具一格。
发音通透有力,低沉宏伟,增添了乐队打击乐的色彩,特别在乐曲的高潮时,击出重而快的似战鼓一样的雄壮的声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它具有融合打击乐器的音色,使之“抱成团”的作用。与其他杖鼓类乐器不一样的是,福建杖鼓下方为一个大“音箱”,上方的声音进入音箱后能再反弹上来,形成独特的回声。
杖鼓影响
福建杖鼓是现今汉族地区极为少见的杖鼓乐器,它的声音极具福建地方特色,极大丰富了福建地方民间音乐和戏曲,使之区别于其他地方的音乐,在中国独树一帜,独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