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国音乐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促进我国西洋管乐演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发掘和培养青少年优秀演奏人才,陶冶广大青少年的音乐艺术情操,打造青少年管乐艺术学习、交流、锻炼、成才的平台,增进管乐爱好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引导全国的管乐活动朝着更加规范、更加有序的方向发展。使管乐艺术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本次展演由中国音乐家协会、青岛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
第三条 设立展演组委会,下设展演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展演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设立展演评委会。评委会由国内音乐界专家组成,由中国音乐家协会选聘。
第三章 展演时间及组别设置
第五条 第二届“中国管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定于2013年8月2日至8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
第六条 本次展演分为三个组别:
高中组:2013年7月1日以前高中(含中专、职校生)在校注册生;初中组:2013年7月1日以前初中在校注册生;小学组:2013年7月1日以前小学在校注册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小学生不允许出省、直辖市参加展演比赛的指示精神,本届小学生展演按以下方式进行:青岛市的小学生由青岛市教育局组织到现场进行展演,其他省、直辖市的小学生向所在省、直辖市管乐学会报名,并由该学会组织进行第一轮展演,从中评选出优秀选手进行第二轮展演,然后将该轮展演录像于7月25日前邮寄中国管乐学会,再由中国管乐学会交展演评委会与青岛现场展演进入第二轮的选手一起评选出金、银、铜奖和中国管乐杯新苗奖。
说明: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附中专业学生不参加本次活动。
第四章 展演报名要求
第七条 凡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良好演奏基础和艺术素养的中小学管乐演奏者均可报名参加。
第八条 本次展演采取各地管乐学会、学校、文化机构或辅导老师集体报名方式报名,报名人数不低于15名。
《报名表》从中国管乐学会官方网站下载,认真填写,并经参赛学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学籍后,由带队老师向中国管乐学会秘书处报名。名额限制1000名止,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详情请查阅中国管乐学会官方网站www.casbe.cn。
第五章 活动经费
第九条 本届“中国管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活动,参赛人员的报名费、评选费、报告讲座听课费、辅导费、观摩费、参演费等由组委会承担;参加展演人员,只收取在青岛期间的食宿费用、保险费用。各地组织15人以上参加活动的单位,组委会负责承担一名带队老师的食宿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