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末,西藏地方主事大臣竺仁。颠曾班久,在内地各地名胜游历,广泛接触内地兄弟民族特别是汉民族的歌舞音乐之后,带上扬琴返回拉萨,将内地音乐的某些音调融合于原上层人士兵喜爱的"朗玛"之中,是吸收了内地音乐文化发展起来的,原西藏"内大臣"们所喜爱的一种华贵典雅的歌舞音乐。
"朗玛"首先流传在拉萨,是以歌为主、歌舞结合的,它的歌和舞分为两大段:即"绛谐"(慢歌)和"觉谐"(快板歌舞)。朗玛的音乐比舞蹈更为丰富,运用与流传比舞蹈也更广。人们走在拉萨、日喀则等城镇的街头巷尾,林园湖边,不时会听到从内室阁屋、"林卡"篷帐中飘出的阵阵悠扬深情的歌声,这种自弹自唱抒情典雅的歌曲往往是藏族人民喜爱的"朗玛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