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龙,维吾尔族弹弦乐器。曾称七十二弦琵琶、喀尔奈。流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麦盖提、莎车、哈密等地。
卡龙的名称最早源于希腊。据和田人毛拉·艾斯木吐拉穆吉孜所著《乐师史》(成书于回历1271年,即公元1854年)以及《拜凯史》、《突厥—鞑靼史》等史籍记载,卡龙是著名的回鹘学者和音乐家艾甫纳斯尔·法拉比(约870—905)创制的。他曾用此乐器演奏过《十二木卡姆》中最古老的《拉克》、《乌夏克》等大曲和间奏曲。在他所著的《音乐全书》中称卡尤为“米兹阿夫”,当时有四十五条弦。以后流传到阿拉伯广大地区和东西方很多国家。公元1258年蒙古的旭烈兀西征,占领巴格达(中国史称“报达国”),将阿巴斯王朝灭亡,曾带回七十二弦琵琶。元代郭侃(郭宝玉之孙),曾随同旭烈兀西征,《元史·郭宝玉传》、元代刘郁《西使记》均记载此事。这种七十二弦琵琶可能就是卡龙传入中国后的名称。清代列入宫廷回部乐。清《钦定大清会典图》:“喀尔奈,钢丝弦十八,状如世俗洋琴。刳木中虚,左直右曲,前广后削,……以手冒拨指或以木拨弹之。”
卡龙音箱呈扁梯形,状似半张扬琴,琴框桑木、核桃木制,面板、底板松木制。面板中间开一圆形音孔并嵌花朵状音窗,右侧设山口。琴左侧板置拴弦钉,右侧板置调弦钮。面板左、右两侧分别置条码、活动码。张十六或十八组钢丝弦,每组两弦同音。前边长42、后边长72、宽 50、厚13厘米。本世纪七十年代改革制成的卡龙,外形不变,加大音箱以增强音量,张二十二对弦,最低音d,按七声音阶排列,音域d—d3,扩展为三个八度。
演奏时,琴置于木架或桌上,右手持竹、木制拨片或食指戴指套弹奏,左手持铁制揉弦器(俗称“推抹”)上下按抑或左右移动,产生各种装饰音。右手技巧有单弹、双弹、多弹和快弹等;左手技巧有实音、滑音、颤动音、压弦颤音等。如今已发展为双手各执一拨片,左手兼执揉弦器演奏。主要用于演唱《多朗木卡姆》和《哈密木卡姆》伴奏、合奏及独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