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古典主义音乐
一、音乐中的古典主义
“古典主义”是一个相当不明确的词,它有几种不同而又相关的含义。一种不很恰当的用法是将它指流行音乐以外的音乐,包括所有种类的严肃音乐,不管它是何时创作的以及为什么目的而写的。而此处我们所指的是大约1750年开始至1827年贝多芬逝世为止这一时期的音乐。
所谓“古典的”,准确地说,原是指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经典的古代”,那是西方文明两个伟大的时期。多少个世纪过去了,人们回顾往昔,而且企图借鉴那个时代的文化精华。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已经这么做了,巴洛克初期亦然,但一直到十八世纪中叶才真正开始重新发现“古典”。特别是考古的发现,展现了一幅简朴、宏伟、宁静、有力、优雅的画面,这在新发掘出来的古希腊和南部意大利的神庙中十分典型。例如,1748年庞贝的发现,其中的遗物被画家临摹和雕刻家模制以广泛流传,理论家们研究它们构成的原则。历史学家和美学家们(其中最著名的为德国人温克尔曼)将它们称为“古典”并作为他们这一时代的典范,有探索精神的艺术家们紧随这一观念,如十八世纪英国画家雷诺兹强调绘画的最高成就是在于表现古代希腊罗马的主题以及他们作品中的英雄气概和人的苦难。
法国新古典主义画家大卫也追随这种理论,表现在他描绘英雄的画面上。意大利新古典主义雕塑家基本上以古典的雕像为范本来刻画现代的男男女女。“古典”的历史事件、神话以及哲学思想也日益有其广泛的影响,如歌剧的剧本多取材于这一时期的史实、神话及英雄人物。由于优秀的古代文化的影响,人们常将“古典”一词视为有杰出的、卓越的含义。不论是一首诗,还是一辆汽车,如果说是“古典的”,那就意味着它是此类中的佼佼者。人们也往往倾向于把某个图案设计称之为“古典比率”,意味着这个比率保持了自然的平衡,并无奇特或标新立异,而是遵循规范的原则。正由于信奉这种“适当的比率”和自然平衡的原则,使得古典时期的音乐风格迥异于其他时期。
实际上这一时期的作曲家在考虑音乐结构时都遵循这一基本概念:一种调性间平衡的概念,给予听众明确的感觉这音乐如何进行;还有段落之间的平衡,听众在聆听一首乐曲时可以准确地知道紧接着出现的内容。作曲家的创造性只是对这个作曲系统和轮廓稍加变化,而不是机敏地或富有进取精神地创作出乐曲来使听众着迷或惊奇。也可以说在音乐创作上不存在所谓“古典时期”,仅有“古典风格”。按照这种风格,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写出了他们的名作。如果说这是杰出的典范,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种风格并非仅仅出现于他们三人的作品中,这个时期的其他作曲家的创根基本上也是这种风格,也是按照这种传统。
在巴洛克时期和古典时期之间,还有一些短暂的过渡阶段。其中之一是洛可可(Rococo),就像音乐史学者给巴洛克取名一样,是按照其风格而取名的。这一名称原是艺术史学者们专门用来指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法国的装饰性艺术的。这一时期的法国建筑中,巴洛克式的雄伟、严峻的风格分解或者柔化,成为类似贝壳制品(法语为rocaille)式的线条。由此发展出一种新颖的、绚丽的、优美的、富有想象的风格。像所有的法国文化及趣味一样,这种风格也迅速传遍欧洲,在德国南部及奥地利特别风行。如果说音乐和建筑等其他艺术的演变完全一样,那是不恰当的,但在音乐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浓墨重彩让位于优美、纤细的精雕细琢,尤其在键盘乐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很多一流的作曲家写了极尽装饰能事的乐曲,著名的格可可风格的作曲家当数法国的库普兰,在德国采用这种风格的是巴赫的同时代人泰勒曼和马特松,意大利作曲家有D·斯卡拉蒂。在C.P.E.巴赫、海顿、莫扎特等人的作品中犹可见到洛可可风格的余韵。
另一个名词也来自法语galant(华丽风格),顾名思义是“华丽”,其实用于艺术风格,它的含义更要丰富得多。首先是指欢乐,这是一种直率的、任性的欢乐:感官的欢乐,它有别于道德的说教及更深刻的艺术境界,也意味着一种优雅和尘世的趣味。在音乐上它首先是流畅的旋律,摒弃了复杂的对位手法;其旋律听来使人感到极为清晰,因为伴奏部分很清谈,通常用通奏低音(如羽管键琴)演奏固定的音型或者很慢地进行,绝不会对旋律喧宾夺主。华丽风格的乐曲最理想的表演媒介是人声,康塔塔或歌剧选曲(最好是爱情歌曲);作曲家通常把乐句分得简洁而又规律,用一种可以预测的问答式进行,歌者的声音较为朦胧但却极富表情。另一种流行的表演媒介是长笛(替代老式的和音色明亮的竖笛),人们特别欣赏它那优雅而柔和的色彩。华丽风格也指舞蹈节奏的使用,巴赫等人在他们的键盘乐组曲中采用的外加乐章之一,即称为“华丽曲”(galanteries);它意味着常常使用一些固定的、短小的旋律乐句,一如姿态优雅的鞠躬和礼仪。#p#分页标题#e#
“华丽风格”一词在1700年后才使用,此种风格的流行是在十八世纪二十年代以后,十八世纪中叶为其全盛时期,即巴赫、亨德尔一辈的作曲家消失而新的一代崛起之际。巴洛克时代大师们的富有驱动性的低音声部(它能赋予乐曲一种活力)此时让位给较为迟缓的低音进行,只起到衬托上面主要声部的作用而已。巴洛克时期常用的赋格织体也被取代,此时上面的声部轻而易举地取得了统治地位,其次才是低音,而中间声部已无容身之地。巴洛克音乐中,长而不规则的乐句被较短的乐句取代,它们往往是两小节或四小节的,听者能感觉到后继的乐句大约将是怎样的。音乐语言变革之所以发生,主要原因是新思潮的出现,即启蒙运动。十八世纪早期这个重大的变动已出现于哲学以及像英国的牛顿、法国的笛卡儿那样的科学发现的觉醒,理性与人道的观点受到重视,神秘与迷信逐渐褪色。启蒙运动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将文学艺术普及到普通的男女中间去,使中等阶级也可分享过去只有贵族才能享受到的东西,艺术应该充实和丰富人们的生活。因此我们发现在十八世纪初期,歌剧这一形式不仅是专供私人宅邸演出和仅用意大利语言,而且也向公众开放并用各个国家的民族语言。在法国出现了喜歌剧(operacomique),歌曲与对白穿插进行,故事情节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事。十八世纪二十年代喜歌剧已在巴黎集市的场子上演出。比之宫廷歌剧来,它的内容更适合人民大众的口味。在英国,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始,贵族们尚在欣赏意大利歌剧,中产阶级却喜欢带有对白的、曲调质朴动听的轻型歌剧,此种情况不仅发生在伦敦,而且遍及全国各地。此种类型的歌剧在十八世纪中期经译成德语后在德国的柏林及汉堡等地上演,促进了产生德国自己民族形式的此类歌剧,即歌唱剧(Singspiel)。就是在歌剧的故乡意大利,十八世纪初已出现用地方语言的喜歌剧,如在威尼斯、那不勒斯等地。此类歌剧所用题材接近人们的日常生活,曲调动听;相形之下,取材古代或神话中的故事和人物就显得不易理解,其音乐也较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