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钢琴作品的编号吗
作品编号是标记作曲家作品顺序的号数,用Op.(拉丁语opus的缩写)标记,如第一部作品标记为OP.1,即作品一号。有时一个作品包括一组作品,这时,还得将其编号细分,用分号N0.(number 的缩写)标记,如OP.1,No.2,表示作品一号中的第二首。同一首作品有二个版本或两种形式,作曲家在编号数字之后还要加注字母,以示区别,例如Op.49a;Op.49b,表示作品49号版本a,作品49号版本b.作曲家逝世后出版的作品称“遗作”,用OP.posth标记。为作品编号出自三类人之手,即作曲家、出版商和音乐学家。
作品编号一般根据作品写成的时间先后排列,但有时又根据作品出版先后次序而定,常会产生误解。欧洲18世纪初期,作曲家一般不为自己的作品编号,例如巴赫就从没为自己的作品编号。海顿和莫扎特也没有一贯使用作品的编号。贝多芬是最早有系统地为自己作品编号的作曲家,今日所见其作品的编号皆出自其本人之手,但仍有遗漏。19世纪以后,作曲家大都自己编号,也比较规范和准确。但也有一些作曲家如埃尔加只给一部分作品编号而不包括全部。又如理查.斯特劳斯在作品上标明编号之后又重新排序更改,造成其作品编号的诸多混乱,而德沃夏克竟允许出版者给他的早期作品用晚期的编号。
很多作曲家都用Op.为自己的作品编号,例如肖邦、门德尔松、舒曼、勃拉姆斯、柴可夫斯基、格里格、莫什科夫斯基、德彪西等。而有些作曲家的编号则不同,现将重要作曲家钢琴作品的编号介绍如下:
巴赫的作品以BWV(Bach-werke-Verzeichnis的缩写)为标记。D.斯卡拉蒂作品编号分别为两种,一是“羽管钢琴曲全集”11卷共545首,以L为标记;二是“键盘曲全集”18卷共555首,以K为标记。海顿作品以Hob标记。莫扎特生命短促,留下浩繁作品,生前大都未出版。他创作时没有在原谱上标明写作日期,造成次序混乱。奥地利音乐编目学家克舍尔按照作品创作顺序对莫扎特的作品加以系统编号。现今的莫扎特作品都以K 或KV(Kocher-Verzeichnis的缩写,意谓克舍尔编号)作标记。
贝多芬作品编号分两种,一是以Op.标记,二是以W0O(werkohve Opeszahl缩写,意为“未编号作品”)标记。(郭佳/整理)
(原载“音乐周报”2012年1月4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