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
1.基本能完成曲目,掌握基本技术要求。
2.基本方法准确,有一定的音乐表现。
(五)不及格
声乐:
1.考生声音条件一般。
2.音准、节奏有重大失误。
3.演唱所选考试曲目时表现不够完整。
4.舞台表演很单一。
钢琴:
1.不能够顺利完成曲目。
2.基本音准、节奏错误较多,基本方法不准确。
3.演奏中断较多、音乐表现差、风格掌握不准确者。
备注:在考试中,考生的演唱、演奏如出现以下失误,均予以扣分:
1.演唱或演奏不完整,甚至时断时续。
2.演唱歌词、演奏乐段出现严重错误。
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考试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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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音高不够准确,甚至有跑掉的现象,音符不够准确,甚至有错音、停顿现象。
4.节奏不够准确。
5.速度不够稳定,演唱中转换音不够自然,演奏中未按规定速度弹奏。
6.演绎作品时,声音与所表达的情感不符。
考试内容或范围
(沈阳考场)
初试:1.面试:①测身高②朗读:内容由主考主任临时指定;2.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
超过3 分钟;只限声乐、民族声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不自带伴奏);3.钢琴演
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 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 分钟)。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歌曲一首(要求同初试);2.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
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5 分钟);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外省考场)
1.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只限声乐、民族声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不自带
伴奏);2.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 中等程度以上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
间不超过5 分钟);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考试要求
1.考试所用乐器自备。
2.台风端正,演唱、演奏中杜绝哗众取宠。
3.着装大方得体。
4.考生进入考场后,听从主考主任安排,不要与评委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