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考试
(一)考点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 份 |
考 点 |
考试类别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广 西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广西桂林 |
美术类 |
1月29—30日 |
2月1日 |
音乐类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
||
陕西 |
西安美术学院 |
美术类 |
2月6—7日 |
2月8日 |
黑龙江 |
哈尔滨华德学院 |
美术类 |
3月11—12日 |
3月15日 |
注:除了黑龙江省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外,广西、陕西考点为现场报名。
(二)考试内容:
1. 美术类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画具由考生自备。
专业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1)素描,时间180分钟,满分为150分。
(2)色彩,时间180分钟,满分为150分。
2. 音乐类
专业考试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专业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1)视唱、模唱:视唱满分为60分,模唱满分为40分,共100分;
(2)声乐:清唱歌曲一首,满分为100分;
(3)器乐演奏:演奏乐曲一首(自选,需背谱),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通知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名次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省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凭考生号等信息查询,不再寄发纸质成绩单。
六、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高考)。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我校无单科成绩限制。
七、录取办法
1. 我校设专业校考的广西、陕西、黑龙江等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 我校未设校考的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甘肃等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3. 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八、招生监察:
为了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我校在监察审计处设立了招生监察组,监督电话:0598-8399682,8397066。
九、联系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招生网址:http://218.5.241.11:8040 学校网址:www.fjsmu.cn
咨询电话:0598-8399860 (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陈老师 咨询QQ:1435291082
三 明 学 院
201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