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音艺术专业(含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两个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科目及要求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40%+专业结构分60%。 3、专业结构分(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础和声20%+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
(四)音乐表演专业
1、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含二声部弹唱); 2、复试: 笔试:作曲Ⅰ《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基础和声》; 面试:指挥指定曲目3首,从曲目库中选取1首管弦乐队作品、1首合唱作品指挥;演奏钢琴乐曲1首,曲目自定(须不低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程度)。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指挥25%+作曲Ⅰ15%+基础和声20%+钢琴演奏10%+视唱5%+听写10%+基础乐理15%。 |
2、演唱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民族声乐●美声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5首【民族声乐曲目须有1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或戏曲、说唱风格的歌曲;美声曲目须有中国歌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用原文演唱)】。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5首【曲目须有1首外国流行歌曲并用原文演唱】。 说明: 民族声乐、美声考生均可兼报通俗声乐,不另行参加通俗声乐考试,其专业结构成绩通用;录取时将按通俗声乐、民族声乐兼报通俗声乐、美声兼报通俗声乐三个方向分别排队,分别分配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民族声乐和美声复试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也可清唱,不能使用伴奏CD; 通俗声乐仅可使用CD伴奏,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伴奏CD请考生自备,CD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不得存储其它信息;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话筒演唱。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结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结构总成绩(百分制)=高考文化课总分10%+专业结构分90%。 3、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唱90%+视唱4%+听写3%+基础乐理3%。 |
3、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练习曲1首、不同风格的乐曲4首。 ●民族打击乐器 1、初试:《基础乐理》、《视唱练耳》; 2、复试:从曲目库中选取中国大鼓乐曲1首、小军鼓练习曲1首、键盘类打击乐器乐曲1首、排鼓乐曲1首;从定音鼓、板鼓、手鼓、木琴、马林巴、组合打击乐器中自选一种乐器演奏练习曲或乐曲1首,曲目自定。 说明:以上除二胡、古筝外,其它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 |
分值及 录取 |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演奏90%+视唱3%+听写3%+基础乐理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