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复试
初试合格考生于2015年1月30日进行复试,复试地点与初试地点相同,请参加复试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前抵达考试地点参加复试,现场缴付复试费100元。
注:以上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认定
根据复试成绩确定高校艺术团特长生认定名单,考生可于2015年3月上旬登录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同时我校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与考生签订《高校艺术团特长生协议书》,将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艺术专项测试内容
1、声乐类考生报名时须报三首歌曲,初试考生自选一首歌曲,复试由考官选一首歌曲。考试时一律用钢琴伴奏,学校提供钢琴伴奏老师,考生须在考试时现场递交钢琴伴奏乐谱。(声乐类考生复试时加试视唱,乐谱复试前发放)。
2、民乐类考生报名时须报三首乐曲,初试考生自选一首乐曲,复试由考官选一首乐曲。(民乐类考生复试时加考试奏,现场视奏片段,乐谱复试现场发放)。考生需自带乐器,部分大型乐器考场提供(定音鼓、大鼓、排鼓、低音提琴)。
招生乐器种类如下:
① 拉弦乐:二胡(含高胡、中胡)、大提琴、低音提琴
② 吹管乐:笛子、唢呐、笙类
③ 弹拨乐:琵琶、古筝、扬琴、柳琴、阮类
④ 民族打击乐
3、管弦乐类考生初试一首音阶(含分解和弦和琶音,弦乐加双音),一首小型乐曲;复试一首中大型乐曲,视奏部分乐曲片段。
招生乐器种类如下:
① 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② 木管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
③ 铜管乐器: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④ 打击乐器
⑤ 竖琴
⑥ 钢琴(报名要求达到钢琴业余等级考试10级水平,总招生名额不超过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