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试办法及要求
清华大学2015年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上述招生项目将从初试考生中择优参加复试,进入复试的名额上限为拟认定名额的1:10(若某项目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比例)。
西画及设计和电视播音主持项目只需要参加一次专业测试。
文化课考试在初试结束之后进行,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只有入选复试的考生才具有文化课考试资格;西画及设计和电视播音主持考生可在专业测试后直接参加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考试不区分文、理科生,但划定入围分数线时对文、理科生分别划线。
各类招生项目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1、管弦乐类
初试:考生自备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进行表演,限时3分钟。
复试:自备演奏两首曲目或片断组合(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无现场视奏。
西方打击乐认定分数以定音鼓考试成绩为主,小军鼓、马林巴琴展示只作为参考项。定音鼓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小军鼓、马林巴琴演奏优秀的同学优先认定,两项分数不加和。
2、民乐类
初试:考生自备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进行表演,限时3分钟。
复试:自备演奏两首曲目或片断组合(其中一首可与初试曲目相同,也可以不同),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无现场视奏。
3、舞蹈类(限古典舞、民族民间舞)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5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初试:考生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
复试:
(1)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剧目可与初试相同或不同;
(2)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