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1)清华大学只针对上述招生项目组织测试,不招生的项目不组织测试;
(2)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但分数不叠加,按各自项目排队;
(3)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项目初试只评定入选复试资格,不评定具体成绩。只有进入复试后,才评定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
(4)西画及设计、电视播音主持全部考生和进入复试的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发放书面通知及等级证书。
四、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2、认定标准
1)降分60分录取的考生认定原则: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9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艺术特长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课考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
2)降分20分录取的考生认定原则: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器乐、声乐、舞蹈、京剧类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及电视播音主持、西画及设计类按1:10入围(当达到要求的考生不足此比例时可低于此比例)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认定,不区分艺术项目的类别。已获得降60分录取认定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
3、计划执行: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不足该项目拟认定名额,则取消该项目剩余拟认定名额。
4、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约定填报志愿的,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五、报考程序
1、2015年1月21日14:00-2015年1月27日16:00,考生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报名。
注:考生必须网上报名才能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没通过网上系统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15年1月28日24:00以后,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考试信息、打印准考证。如果来不及打印准考证也可以在报到现场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