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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5年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5-01-23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音乐类(考试类型1-14)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作曲专业(考试类型1)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类其他各专业(考试类型2-14)的“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视唱40分、听力测试6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其他各类(考试类型15-18)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六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二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文化考试

  各专业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六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报考三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

考试科目

考生类别

参考教材

范围

语文

小学毕业生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五年级上下册、六年级上册

初中毕业生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人教版)

八年级上下册、九年级上册

数学

小学毕业生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四年级至六年级上册

初中毕业生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册

英语

初中毕业生

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简称《人教版教材》

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册

  七、体检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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