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考试类型1-14)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作曲专业(考试类型1)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类其他各专业(考试类型2-14)的“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视唱40分、听力测试6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视唱、听力测试)”科目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其他各类(考试类型15-18)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六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年制中专各专业《视唱练耳》考试范围:
①.视唱:二个升降号以内,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②.模唱(听力测试):单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6小节单旋律。
(三)文化考试
各专业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六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报考三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
考试科目 |
考生类别 |
参考教材 |
范围 |
语文 |
小学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
五年级上下册、六年级上册 |
初中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人教版) |
八年级上下册、九年级上册 |
|
数学 |
小学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
四年级至六年级上册 |
初中毕业生 |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北师大版) |
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册 |
|
英语 |
初中毕业生 |
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简称《人教版教材》 |
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册 |
七、体检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